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法治城市的广元探索

四川日报 2013-12-08 14:42 大字

积极创建法治城市,为经济发展护航,又促社会和谐进步——

□本报记者 徐凯

冬日,利州区宝轮镇滨河路上,老人们一边晒太阳,一边观看法制宣传专栏。“这是法制一条街,我最爱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仅自己知道怎样维权,还能教育子女遵纪守法!”60岁的陈志明对这种普法宣传方式非常满意。这是广元建设法治城市的一个镜头。

去年12月,广元启动创建省级法治城市。目前该市旺苍县、剑阁县和朝天区已申报省级“法治县区”称号,其余县区正在全面创建中。

全民普法大宣讲

广元市委书记马华、市长王菲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创建法治城市,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由之路。

广元市委中心学习组每年邀请全国、全省知名法学专家开展一次专题法治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把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广元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开展“五个一”法制宣讲活动。即:法制讲师团成员每年到移民区、重点工地、治安重点地区讲1场法制课,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校开展1次集中法制讲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对执法人员开展1次执法专题培训,市、县(区)各部门每年到联系乡镇、“挂包帮”村社开展1次“送法下乡”活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到顾问村(社)、顾问单位开展1场法制宣传。法制大宣讲让全市近100万人受到教育。

法治文化大传播

记者在利州区南鹰小学看到,每层教学楼拐角处都有一个《法制小天地》,里面摆放着《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经典法制故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书籍。该校办公室主任苟远清说:“法制小天地,让学生随时能看到。”

(下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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