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找“老赖”17年后赔偿到位

四川法制报 2020-06-30 00:54 大字

“我们都在外务工,没有在家中……”12日,时隔17年之久,青川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重庆合川区联系到被执行人杨某之妻时,她惊讶不已。

这事得从2003年说起。当年4月,杨某驾驶东方牌大货车,将正在维修公路的务工人员刘某当场撞死。经青川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赔偿刘某家属83236元。但在事故发生后,杨某即离家外出,下落不明,青川县公安局也对其追逃无果。执行过程中,处理完肇事车辆与提取保险费,申请执行人只拿到27080元。

今年6月,接到刘某家属来信反映该案情况,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立即恢复案件的执行。经过连日的走访调查,执行干警和青川县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要求协助查询当年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记载的被执行人杨某驾驶证是否还在使用。经查,执行人杨某仍在使用该驾照,且驾驶证号就是身份证号,同时查到执行人杨某现居住地为重庆市合川区一小区。

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并通过联系小区物业查询到了杨某所居房屋的登记人员为唐某。执行干警协调小区物业拨通了唐某电话,唐某称她是执行人杨某的妻子,当得知执行干警为17年前的旧案来时,惊讶不已,连忙称他们都在外务工,并不在家。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看小区监控,发现近日唐某在小区门口出入。

次日,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唐某,并告知她已找到其住处,并讲明了法律义务和责任,希望对方能积极配合。面对执行干警这一番告诫,唐某同意配合执行。唐某向执行人干警说明了杨某在外务工情况,但因家庭困难,全部履行确有难度。唐某也认识到过去不履行的错误,在电话中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申请执行人要求一次性付清5万元,其余1万余元放弃执行。唐某随后向亲属借钱,当场一次性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

青法宣 记者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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