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开展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专项整治

广元日报 2019-11-17 00: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梓菡)近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专项整治细化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广元市扎实认真开展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月起,进入了问题整改和跟踪检查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自查自纠、集中查处、问题整改、跟踪检查等阶段。从9月23日起,广元市境内所有供水(包括乡镇供水站)、供电、供气(包括民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水电气报装中的有无违反价格政策问题;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加强了督导督查,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县发改部门结合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会同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执行水电气工程安装价格政策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和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交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经核实排查,广元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执行规定价格政策总体情况较好,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广元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元经开区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朝天区、昭化区的供电、供气、供水企业和青川县供电、供气企业等无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行为。

在排查核实中。发现四川能投青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在用户申办开停水业务中向34户超范围收取有偿服务费20元/户,合计违规收费680元。青川县发改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青川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同时,还发现广元市12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天然气工程安装中,普遍存在安装合同不规范、群众知情权落实不到位、协商定价流于形式、安装价格偏高、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该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已下发文件,督促各县、区及相关企业按照《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指南》整改到位。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国家物价方针政策,认真履职,加强价格监管和跟踪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确保广元市水电气安装市场规范有序、安装价格合理,收费行为规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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