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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拒执罪让老赖旁听“审老赖”

广元日报 2017-09-05 01:24 大字

8月31日9时30分,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还在持续紧张进行中,青川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正在进行一场意义重大的审判,对唐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旁听的不仅有青川县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还有40名特殊的旁听人员。

这40名旁听人员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我们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通知到法院,让老赖来旁听‘审老赖\’,使其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决心与威慑力,促使老赖自觉履行义务。”青川法院院长李松林介绍说,通过这样的方法更能让这些老赖们“接近司法,感受权威”,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拒不履行判决,“老赖”被判刑一年

9时30分,被告人被两名法警带上被告席。2010年5月21日,被告人唐某因邻里纠纷,被原告起诉,法院判决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4904.67元。判决后,唐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被判决驳回,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以判决金额过高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从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分三次仅仅支付赔偿款6000元,剩余68904.67元至今未支付。

事实上,被告人唐某2013年、2014年外出务工,除去生活开支后,收入4万元;2015年务工纯收入1万元;2016年务工纯收入2万元;2015年-2017年期间种植羊肚菌累计收入7万元;2016年被告将务工收入用于修建房屋两间。但唐某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

2017年4月17日,青川县检察院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31日,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考虑到被告人唐某当庭认罪,并向法院缴纳执行款5.8万元,有认罪情节,因此判处被告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现场兑付执行款,旁听人员齐点赞

庭审结束之后,青川法院执行局局长冯伟对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并普及法律知识,释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

约谈之后,被执行人表情凝重,当即有两名被执行人走到执行人员的身边表示,“今天庭审对我触动很大,没想到不偷不抢,只是不还钱还能被判刑!我愿意现在就履行自己的义务!”两名被执行人按照原先在法院定好的还款计划准备兑付,其中一名表示自己现在还有欠款5万余元,今天现场一并将欠款还清。两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员,随即向申请执行人兑付了执行款。

看到这一幕,旁听席上的另一位被执行人也表示:“生意亏损,钱还不上,听了庭审后感触甚深,要尽快想办法将向亲人借的钱还上。”

青川法院利用公开审判的方式,让被执行人也来到法院旁听拒执案件审理,不仅依法惩治了“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将其绳之以法,而且更让目前不想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受到了有效教育,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到庭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法院此次举措竖起了大拇指,同时表示:“希望法院通过这种旁听的方式,让大家相信法律的威严,在全社会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氛围。看到当事人当庭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说明此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青川法院此次成功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公开审理,响应了全省法院的“执行大会战”行动,也是“执行大会战”中的“亮剑”行动。同时,通过官方微博与网易新闻对庭审进行直播,近万人一同参与进来,法院的判决受到了网民的不断点赞,执行权威被不断扩大。在此基础上,青川法院还将继续利用网络渠道提高执行影响力,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题,顺利确保“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杨丽君邹宇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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