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父辈遗留2枪支 七旬老人被判3年
本报讯(徐萌桧 记者 田志林)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7月14日上午,青川县法院组织法官在骑马乡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
被告人杨某某为青川县骑马乡人,今年73岁,其家境贫困,且交通不便。应其家属要求,青川法院决定在骑马乡对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进行公开审理。
经审理,被告人杨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家私自持有其父辈遗留下来的两支枪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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