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追回医保基金2623.64万元

广元日报 2021-04-17 00:36 大字

本报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唐彪)《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15日,广元市召开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通报。

2019年以来,广元市把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健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主任,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主任的医疗保障监督委员会,指导全市行业治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通过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严厉整治医疗机构行业乱象,纵深开展行业系统治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构建起了医保行业良好政治社会生态。

截至目前,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13家次,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追回等方式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1956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623.64万元,处违约金640.84万元。全市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问题65574例(次),主动退回违规资金565.89万元。

据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5章50条具体规定,为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遵循。

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就广元市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工作开展回答记者现场提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武生主持发布会。四川日报驻广元记者站、《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的记者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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