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卖高速通行卡800余次 获刑十年

成都商报 2020-11-05 00:59 大字

11月4日下午,“9·16倒卖通行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案情通报会暨追缴通行费发还仪式在广元举行,仪式上,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将破获该案追回的83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集中返还给四川交投集团所属3家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截至目前,稽查管理中心已累计查处各类逃费车辆230万余辆,处理逃费案件2200起,追缴通行费达4.07亿元。

“长期以来,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换卡、降类、假冒鲜活车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四川交投集团稽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张洪歌表示。

2019年5月,四川交投集团稽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稽查管理中心)通过稽查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发现部分外省籍六轴大货车存在有进站信息无出站信息(简称有进无出)和出站显示信息与实际进站录入信息不相符(车牌、车型)等数据异常情况。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何某亮进入稽查人员的视野,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小货车司机何某亮一般在每天的00:30至01:30左右,驱车从成都某高速A收费站取卡进站后,在临近的B收费站冲站出站,再从C收费站取卡进站,返回A收费站冲站出站,套取两张高速公路通行卡,再在买卡大货车途经的高速公路匝道的涵洞下等候大货车司机到达后进行卖卡交易。

掌握这一情况后,2019年9月16日稽查管理中心正式向案发地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报案。2019年9月19日凌晨,稽查人员协助警方便将卖卡嫌疑人成功抓获。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何某亮累计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800余次,涉及外省籍大货车200余辆。通过车辆通行路径测算,外省籍大货车从攀田高速公路田房收费站行驶至广陕高速公路七盘关收费站的正常通行费为3500余元,而通过上述违法购买通行卡方式后,全程只需缴纳1100余元,单次最大逃费金额达2400余元。何某亮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新闻推荐

“平台教学”让线上线下相辅相成 朝天区教科局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质量,朝天区依托“四带动四促进”模式,努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教育集团通过“在线教学”...

广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