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开展市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

广元日报 2020-05-12 07: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涂媛媛)“5月1日至6月底,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五大行动’,以市容秩序整治和城乡卫生保洁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这是记者从广元市市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指挥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月30日印发的《市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中获知的信息。

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广元市在今年将集中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整治工作将围绕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目标,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集中整治、注重长效”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

自5月1日起至6月底,广元市开展“五大行动”,即“归位行动”,整治占道设摊、跨门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码、违法搭建、张贴小广告等行为,严格做到“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停车归位、广告归栏”。

“清洁行动”。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城乡结合部、公铁路沿线、江河沿岸、旅游景点(区)、背街小巷等综合治理和清扫保洁,扎实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

“清尘行动”。重点整治工地扬尘、运输车辆沿街抛洒滴漏,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严格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清洗交通隔离栏、垃圾收集箱等市政设施和建筑物里面、绿化带,降低积尘负荷。

“清爽行动”。治理建筑物立面破损、绿化带枯枝败叶清理不及时、树池泥土裸露等,规范架空线缆,及时维修维护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路灯、交通标识标线等市政设施,保持路平灯亮、市政设施完好、干净整洁。

“消杀行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开展“四害”消杀,降低“四害”密度,阻断病媒生物传播途径。

7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巩固整治成果,查漏补缺,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方案》要求,市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环境整治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人员,抓好“五大行动”。落实好政治责任,结合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今年实施的《广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步抓好辖区城镇环境秩序整治。同时要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督促检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创造干净优美、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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