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广元日报 2019-12-31 00:45 大字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是审查广元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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