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将重拳惩治房产“黑中介”

广元日报 2019-10-31 00:37 大字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公开承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住建厅等六厅局《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四川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题召开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会。

会议现场,市住建局、房管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房地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全市80余家中介机构和开发商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广元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主持。

会议强调,在本次整治活动中,有关部门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中介进行严肃查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清出市场、记入行业“黑名单”、定期集中在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会议对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印发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实施方案。

各中介机构负责人现场签署了《广元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书》。与此同时,主管部门也请社会公众积极反馈房地产中介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在收到举报后将及时核实,汇总分析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一、投机炒房囤房、炒房、哄抬房价等投机行为,及通过网络媒体传播、编造不实言论行为。

二、“黑中介”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或无地产居间中介服务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开展房地产居间中介服务。

三、发布虚假房源违规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房人、非法获取购房者信息等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

四、收费标准不透明,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五、强制提供代办并牟利,以捆绑形式强制提供贷款代办、担保等服务。并非法收取“金融服务费”、“担保费”、“权证加急费”等费用。

六、故意隐瞒购房事项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如未促成合同签定却以中介服务费为由不返还定金。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房屋交易资金;违法收取购房款以外费用;教唆签定阴阳合同;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骗提骗贷等来谋取非法利益。

小心房产中介的常见套路

一、房子价格低于市场价,斟酌分析。眼看房价蹭蹭蹭一样往上蹿,很多人茶余饭后都在刷各种买房软件。有时,突然刷到一个“性价比超高”的房源,一些购房者会激动得手抖,以为这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梦想中的房子。事实上,看上去性价比超高是因为中介挂的房源本身就是假的。如果你联系中介,很有可能会被告知“这套房刚刚卖掉”、“这个小区还有个同户型的,我带您看看”。

二、“0佣金”噱头,未必真便宜。记住,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三、收费标准不透明。中介机构有义务协助客户办理贷款过户等服务。一些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透明,据了解,目前广元中介机构普遍收取“贷款服务费”,数额为:5000-20000不等。但如本人直接在银行办理贷款并无此项费用。一些二手房中介以拒绝办理过户或扣押房产证为要挟,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

此外,一些中介机构还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联手提高中介费。一些中介机构甚至通过传播政策谣言,鼓动购房者“迅速出手”。甚至,中央制定的任何新政、利好,都有可能成为中介炒作的理由。

四、部分中介机构为促成交易,诱导购房者办理“假离婚”,以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和更低的首付比例。有的房地产中介甚至利用民政局婚姻信息不与房管局联网的现状,替买方制作可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和“户口本”以蒙骗主管部门,并收取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工本费”。

在此提醒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最好多方打听对比,不要冲动下单。

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一、不相信口头承诺房产交易属于一个大宗交易,所以任何细节都要写在合同里面。合同里面的条款都要标示清楚,违约责任都需要划分明白,在这个时候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因为口说无凭。后期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二、仔细看合同在合同签订完之后,购房者需要熟悉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重要的信息,要多看几遍,对于有异议的及时提出来。然后买卖双方进行商讨,再重新制定,最后确认无误之后再签字画押。

三、了解房产知识在买房之前还有做一些功课,了解关于房地产的一些基础知识,包括一些专业名词,比如说得房率、容积率、绿化率,包括税费是如何缴纳的,如果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贷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方式又有哪些?这些都是需要提前了解的。

四、了解房产法律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双方,能够按照合同条款,尽快去旅行,但是也难免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如果出现单方违约,那么就只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在买房之前也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果后期真的是出现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也可以及时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五、“定金退”和“订金退”的一字之差“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具有担保的性质。

“定金”是一种担保金,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但是也存在因为双方自身问题而引起的购房纠纷,若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交易不像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很多人一辈子可能就会买一次房,所以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方方面面都要考察清楚。

(记者杨劼)

在整治行动中,为更好地保障群众利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布了长期有效的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注意事项

致电市住建主管部门专线:0839-3261175

致电市房地产业协会专线0839-3270827

邮件投诉3265353031@qq.com

投诉件包含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形式:文字、图片、视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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