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在朝天法院开庭审理
14日上午,全市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在朝天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县区扫黑办、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参加此次庭审旁听。
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王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人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辩护意见,6名被告人依法分别作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整场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法庭当庭对各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朝天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庭审采用了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庭审程序规范、现场秩序井然,法官、检察官用语标准、思路清晰。最终经法院审理,6名涉恶势力团伙犯罪分子均得到有罪判决,这是该区乃至全市扫黑除恶工作的一次新的突破,对涉恶势力团伙犯罪认定具有典型意义。通过网络直播,相信在社会各界都能引起积极反响和强烈的震慑声势。
省人大代表毕江表示,此次庭审是名副其实的示范庭审。他建议,法院系统要更多地开展此类公开庭审活动,积极提升案件庭审的法治教育意义,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重视教育作用,发挥定纷止争功能,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政协委员王博建议,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力度,深度挖掘、积极研判,在专项斗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教育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希望专项斗争能够加大对经济领域涉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为广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要求。同时提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已近一年时间,目前,大量的涉黑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全市法院将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审理程序和法律适用,提高审判队伍专业素养,积极应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经济领域涉黑恶案件。严把每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最大限度地确保扫黑除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希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能够一直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监督。全市司法机关将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吴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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