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场化选聘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广元日报 2018-08-07 01:28 大字

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是广元市政府为规范城市公共空间广告设置,规范户外公共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广告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业务范围为: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和媒体经营,附属工程施工及市场经营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引进优秀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省市场化选聘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5、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二)任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法定代表人经历,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任职2年以上经历,或从事财经类工作五年以上任职经历和实践经验,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负责人2年及以上经历,或任职期间连续3年营业收入(以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均不低于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高层管理任职经历。熟悉市场拓展、业务创新的优先。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2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邮箱地址:gygtgsrlzyb@163.com报名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9楼,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3)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三)综合测评

1、笔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2、面试。按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前5人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不受名额限制。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前3名者,经相关程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成绩情况等,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如果没有合适人员,可以终止本次招聘工作。

(七)任前公示

在相关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与广元市天健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副总经理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高低和是否续聘。

(二)薪酬待遇。副总经理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法定福利待遇构成。

副总经理年度薪酬为12-16万元,其中基本年薪占比30%,绩效年薪占比70%,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照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兑现。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不超过三年任期内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社会保险及其它法定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选聘工作咨询专线:0839-3309288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839-3304766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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