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3月27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贯彻、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刚富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认真研究整改意见,逐一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5项整改事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制定下发《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局直属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不推诿、扯皮、搞变通、应付、走过场,各科室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整改期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掌握整改动态,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突出从严,突出治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端正态度,认真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广元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认真核实所有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查清问题原因,实行责任倒查,确保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在党的建设抓的不实方面着力解决6个问题
1.着力解决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没有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时间较少,参加支部活动次数不多的问题。
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升。2017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座谈交流、重温入党誓词、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100余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10余次。
2.着力解决支部工作开展形式较单一,内容较单调,支部活动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以开展争创“六好基层党组织”为抓手,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上级党组织提醒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五个一”制度》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局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开展督促检查,着力解决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不正常、带头示范作用弱化等问题。所属的5个党支部已完成改选,对部分不合格支委进行了调整,优化支部班子,激发了党支部活力和战斗力。
3.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务虚多,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习惯于一般面上规定动作的完成;对下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织。二是深化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坚持不懈抓下去,形成常态。三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聚焦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推动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一、三个三”战略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提能力增激情”“严纪律转作风”“作表率强带动”三大行动,推进机关党员干部素质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发展环境大优化。四是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围绕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扎实开展“出行服务改善行动”“执法形象提升行动”“农村公路惠民行动”“交通运输便民行动”“政务窗口提升行动”五大行动,激发党员干部在建设连接西南西北、通江达海的区域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2017年以来,局直属机关党委牵头,结合深化党建扶贫,开展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8次。
4.着力解决做群众政治思想工作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职工之间谈心谈话活动开展较少,沟通不足的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7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做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健全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深化“走基层”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尤其是联系点、贫困村、重大项目等基层一线,宣讲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经常性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化解群众信访诉求中办实事办好事。2017年上半年,局机关干部职工到对口帮扶的金洞乡田沟村开展入户走访230余次,电话联系1392余次,宣讲政策覆盖群众1622人次,为民办实事924人次258件,主要负责人田刚富和机关党委书记马军前往农民夜校上课4次。
5.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班子成员长期分管一项工作,没有轮岗;调研员的作用没有做到人尽其才;个别单位领导班子缺乏专业技术性领导的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内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根据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局人事科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方案,统筹调配系统内干部人才资源。同时加强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人才储备,2017年以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继续教育500多人次。
6.着力解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机关党建会议次数较少,存在以党组(委)会、业务工作会议附带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的现象的问题。
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会议,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专题会议分别不少于两次。4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部署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5月3日,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欲望之门》,传达贯彻市委书记王菲4月6日在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和4月14日七届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市长邹自景讲话精神,专题部署近期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二)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着力解决5个问题
1.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方法和措施不够得力,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强调多、抓得紧,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促不够的问题。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年初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二是提高履责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季度台账,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教育管理。整改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分别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共计8次,开展日常廉洁提醒谈话20人次。
2.着力解决对直属单位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对一些单位协助执法人员监管不严,存在纪律作风不够严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3月份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完善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先后学习了《行政诉讼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派员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执法信息化培训班、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研修班,局法规科还将于9月按照《广元市交通运输协管证管理办法》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直属单位开展交通协管员培训换证。三是建立“马上就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完善“马上就办”提速增效事项表,纳入提速增效事项26项,明确事项内容、时限以及办理流程、环节要求,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努力做到办理水平高、速度快、效果好。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会议,明确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并及时对外公布,确保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3.着力解决制度执行缺乏力度,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建立了系列制度,但在执行落实上不够的问题。
一是督查不手软。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落实。2017年以来,完成领导交办件督查10次。二是考核不打折。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由主要领导田刚富与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绩效责任书,对目标不达标的单位和科室,年底将严肃追责。三是日常监管不间断。完善网上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紧盯关键节点,把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转化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平台运行流程。完成“三同”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将大额资金拨付、物品采购、干部选拔、建设项目审批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职权纳入“三同机制运行系统”,实行全过程监督,利用科技手段确保制度执行和落实不走样。
4.着力解决对一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没有全覆盖,没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4月17日党组会研究:一是认真处置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严格执行投诉处理办事流程。二是局法规科认真做好招投标现场监督工作,杜绝打招呼、递条子,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局建管科加强招投标后续监管工作,跟踪督查工程的建设情况。四是严格按照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定,50万元以上的交通工程项目安排和3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5.着力解决纪律检查时紧时松,导致基层工作纪律有所松懈、时好时坏的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对工作纪律意识淡薄、作风漂浮、思想麻痹、纪律松散、不认真履职的干部职工严肃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2017年以来,结合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廉政纪律、作风建设专项督查2次。
(三)在执行八项规定打折扣方面着力解决4个问题
1.着力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消极应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担当不够、责任意识欠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局党组工作,严格执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制,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二是完善《纪检组对同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通过民主生活会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四是加强执纪问责。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四风”整治“回头看”,切实解决规矩意识淡薄、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
2.着力解决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通过上墙公开、会议公开和网上公开等形式,采取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公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路况信息、政策法规、干部任免等内容。2017年上半年,通过局网站公开文件48份,公开党务、政务信息486条,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公开局机关财务支出情况2次。
3.着力解决“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局财务科牵头,针对局直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新制定并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对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等情况进行明确和规范,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保险、加油和使用登记制度。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三是将以上两项权力作为“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录入“三同机制运行系统”,严格管控。四是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
4.整改使用机关经费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现象。
(1)个别单位工会经费存在发放现金和超支现象。
组织专门人员对2013年以来的工会财务全面清理并自查自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有关规定,以后绝不超标发放职工福利。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在开展工会活动时,严格遵循预算标准,细化方案,认真测算,不突破预算,不超支经费。
(2)个别单位春节前用公款团年、滥发奖金、乱发通讯费、逢年过节为职工发放年货、节日慰问品等。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补贴发放及费用报销的通知》,对已发放的各类奖金、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对公款团年费用由参与人全部退回。
(3)个别单位在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中列支办公楼维修费、降温费、接待费、节日慰问费、加班费、服装费、残保金、奖金、帮扶费等费用。
涉及单位对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费全部清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对办公楼维修、服装购置费等无来源的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
(4)个别单位未按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如:在借用人员清退补偿费中支付个人困难补助;存在省补项目资金存量现象。
涉及单位在账务处理中将此笔支出的会计摘要和明细科目调整为土地补偿款下设科目“清退补偿款”。通过自查已将省补资金全部拨付相关县区所,要求其实施监管并按进度拨付。在今后的项目资金管理拨付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开工项目按进度及时拨付;对未开工项目,及时将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区有关部门,并责成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一些单位加班费发放不规范。
所涉及单位对已发放的各类补贴、加班费清理规范,完善相关事项和审批手续,对超标准发放的部分全部清退。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加班、值班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和标准,杜绝超标准发放加班、值班补贴。
以上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主动认错,并承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局纪检组和分管局领导对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书面检讨。
(四)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方面着力解决6个问题。
1.解决未进行财政评审的问题。
新制定了《广元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交通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做出了明确规定。经4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今后所有交通项目招标限价纳入财政评审。
2.解决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按照规定招投标的问题。
经4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对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公开招标,严格规范招投标流程,做到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解决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的问题。
经4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各项保证金缴纳有关要求,按时足额收缴各项保证金,并及时签订合同。
4.解决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未按程序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问题。
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实施新制定的《广元市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
5.解决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局纪检组和分管局领导对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所涉及单位深刻检讨并自查自纠。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多种方式增强管理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新制定了《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9个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范围、标准,加大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6.解决一些单位将工程发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或个人的问题。
今年5月,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到年底前完成对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项目实施中转包、挂靠行为;施工中项目班子人员不到位等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纪问题,净化交通建设环境。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的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严肃工作纪律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5项整改事项中,24项已整改(其中15项需长期坚持),1项正在整改并于年底前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及直属相关企事业单位新出台管理制度14个。警示提醒1人,函询2人,约谈5人,递交检讨书单位4个,立案审查1人。下一步,将不折不扣地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新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努力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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