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利州区法院:强化调解中心力量 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朱艳红 记者 张瑞灵)近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采取新举措让未入额法官进入到调解中心形成新的团队力量,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法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减轻了法院审判团队的案件压力。
2014年1月10日,何某洋因在利州区宝轮镇某楼盘电梯楼外墙工程施工需要,与广元市某安装租赁服务部签订《电动吊篮设备租赁合同》1份。该服务部依约提供了电动吊篮设备,何某洋使用其提供的电动吊篮施工完成了所承包的外墙工程。2014年11月9日双方结算,何某洋共计应支付租赁费340860元。截至2016年1月4日已支付300860元,尚欠40000元租金,何某洋以“借贷”方式给该服务部出据“借条”1份,一直未履行“借条”的约定,服务部遂诉至法院。
7月19日,在利州法院调解中心主任赵伟的组织下,对何某洋与该服务部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何某洋在2017年12月1日之前,向原告广元市某安装租赁服务部支付欠下的租赁费用40000元及约定的资金占用利息9600元。若被告何某洋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从欠款之日即2016年1月4日起按月息20‰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调解接近尾声,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军来到调解室以本案主办法官身份组织双方当事人形成最后协议,签发了法律文书。这是利州法院强化调解中心力量、优化组合的实践。
司法体制改革后,利州法院有28名审判员未能入额。根据省高院《关于未入额法官不再办理案件的通知》要求规定,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但是利州法院又面临巨大的案件数量压力,而未入额的审判员基本都具备较强的独立办案能力,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为优化组合,增强办案力量,规范办案,同时化解矛盾纠纷,利州法院党组进行了认真研判,决定强化调解中心的力量,从未入额审判员中挑选优秀的办案能手到调解中心,作为法官助理与入额的院领导组建团队,从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目前,利州法院调解中心有6个团队,分别为调解中心主任、调解员赵伟与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军团队,调解员金萍与副院长黄泽元团队,调解员高敏与院党组副书记黄首明团队,调解员朱小奇与副院长黄俊团队,调解员黄晓红与副院长刘映德团队,调解员高秀梅与专委杨勇团队。同时给每个团队配备了专职书记员。
首先,法官助理对争议较大、较为复杂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可由法官到场确认,并由团队法官签发调解书。因此,组织案件调解工作的是法官助理,最后签署文书的是法官。
“这一举措,不仅让未入额法官的作用和能力得到发挥,而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审判团队的案件压力;同时还因为专业人员的介入,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向军说,“也为利州区委在充分调研法院司改后人员状况的基础上,即将成立的利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协调中心,做好人员和职能的准备。”
新闻推荐
日前,广元市宇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展厅内迎来了“特殊”的客人——两年前与宇豪装饰签订住宅装饰协议的万达一期客户刘先生及家人,为了另外一套房子的装修,他们再次走进了该公司的大门。2015年底,刘先...
广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