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签约医生:开启医疗服务“一对一”新时代》追踪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本报讯(记者赵雪洋)6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由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广元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6月26日正式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优化及推行。
《方案》优化了服务方式和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公共卫生医生、健康管理师等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联体等方式,与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设置了免费、有偿两种服务包,有偿服务包主要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残疾人和计生特殊家庭9类重点人群。
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签约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时,按照签约服务协议中注明的“服务包”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方案》确定了经费渠道,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共同分担,其中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个人付费比例原则上按5:1:4分担。
2017年在利州区先行试点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签约服务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签约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支付。
《方案》提出了家庭医生团队激励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综合考虑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家庭医生团队以及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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