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汽车票实名制是用管制思维限制权利

成都商报 2014-01-10 08:42 大字

□李迎春 成都

去年8月,广元一名中学生乘大巴车离家出走,当地派出所民警及车站工作人员查看了5小时的车站售票监控,终于在即将到达西安的大巴上,找到了他。家长寻娃娃,子女寻高龄老人,两口子吵架一方离家出走……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于是有人建议实行汽车票实名制,并得到了广元市交通局的呼应:自2014年1月1日起,广元实行为期半年的汽车客票购票实名制试运行。

对此,很多人关注的焦点是会不会侵害个人隐私。事实上,汽车票实名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其背后的管制思维正在悄然侵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令其一些固有权利在不经意间消除和扭曲。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意识应贯穿于人们对诸多事件的判断中。法律意识本质上是一种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从法律上讲,乘客是消费者,运输公司是经营者,双方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按合同法,消费者只要支付了足额票款,就获得了乘车权,并没有出示身份证的义务。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经营者享有选择权和知情权,经营者并不享有对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客票实名制却赋予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可谓本末倒置,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因为有人会离家出走,所以要实行客票实名制,这样的逻辑很牵强。即使作为表面理由,都很难敷衍过去。为了方便官方找到离家出走者而损失所有乘客的出行方便和权利,显然没有道理。通常而言,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社会都有管控,但管控需要尊重法律和公民权利。一个地方行政部门就能决定众人的权利划界,这显然不正常,其背后权力对权利的侵蚀尤其需要警惕。

有人也许会说,乘飞机、坐火车,与乘汽车在法律上性质一样,都是运输合同,飞机可以实名制,汽车为何不可?这一质疑看似有理,但经不起推敲。其中有两点,飞机实行实名制,有特定的安全考虑,这一点已被人普遍接受。换句话说,安全情势要到一定程度,才能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实行实名制,否则就是一种过度。真理再跨前一步就会变成谬误。飞机实行实名制可以,但汽车、餐馆、商场、电影院……也搞实名制,就没必要了。

新闻推荐

反“窃听风云”手持设备抓出无线偷拍器 成都顶逸信息公司开发的防窃听仪器领先同行业

斯诺登事件曝出一桩桩监控丑闻,警醒人们对信息安全的重视。身在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尤鑫(右图),成都顶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逸信息)的总经理,结合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带领团队...

广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元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