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案例入选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9日,最高检发布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四川省剑阁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古柏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该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当地构建古柏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古树资源常态化、智能化保护,并建立古蜀道沿线检察机关古柏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
2018年11月23日,剑阁当地2株古柏被非法采伐。经鉴定,被采伐的2株古柏树的树龄均在400年左右,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经鉴定价值为23.16万元。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当地部分古树未进行挂牌管理,部分古树未纳入古树名木档案,已挂牌的古树也存在未规范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管理单位等问题,存在被盗伐和遭受自然损害的风险。2019年8月14日,剑阁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要求县林业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剑阁县林业局以资金紧张且少数古树不用建档挂牌为由不予整改,剑阁县检察院随后向剑阁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剑阁县林业局履行古树名木普查建档、规范挂牌职责。
检察机关起诉后,引起当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剑阁县林业局积极争取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县境内古树名木开展普查,并建立“一树一档”电子数据库,针对古树生长环境、现状等开展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该县还将古柏保护纳入离任审计,明确由县长及各乡镇长分段包干建立古柏移交项目清单。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验收,剑阁县检察院申请撤诉。
2020年12月15日,剑阁县检察院牵头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阆中市、绵阳市梓潼县、巴中市南江县五地检察院和林业部门会签协作机制,签署《加强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了古蜀道古柏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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