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鑫等6荣获市名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兰宜谦)6月30日,记者获悉,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何鑫、罗东来、杨珂焓、罗清扬、王一帆、贯玉堃6名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剑阁县、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发生2起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市政府决定授予何鑫、贯玉堃等6名同志广元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今年3月12日晚,剑阁县下寺镇某小区外,正在散步的何鑫、罗东来、杨珂焓、罗清扬、王一帆5人听到河里有两名落水人员呼叫“救命”后,随即冲到河边,手牵手排成一列,想将落水人员拉上岸。在施救过程中,何鑫、罗东来跌入水中。随后,现场群众和公安、应急人员合力将水中四人救捞上岸,但何鑫、罗东来2人抢救无效死亡。2月15日中午,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坝街道南陵村村主任贯玉堃得知有人落水的消息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他看见一名落水老人漂浮在江心,生命垂危,贯玉堃立即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江水中,奋力营救落水者,在蓝天救援队工作人员协助下,成功救起落水者。
何鑫、罗东来、贯玉堃等同志在临危之际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塑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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