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票决决策更民主
陈姝宇本报记者周小丁
吃过早饭,刚放下碗,剑阁县普安镇光荣村村民朱清林来到村委会。和他一样,当天共有64名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要为村务处理行使权利。
“今天,主要有两件事征求大家的意见:一是为了开展新村治理,需要动用村集体资金采购勾式垃圾清运车、移动式垃圾箱。二是全村2019年的农村低保评审。本次投票各环节在镇纪委监察室的指导和村监委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投票的透明、公正!”随着大家的慎重投票,圆满完成了当天的议题。
今年初,普安镇党委借鉴“枫桥”经验,结合“四议两公开”,率先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阳光票决,民主决策”,并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票决制”在党的领导下最大程度地尊重民意。
据光荣村驻村干部朱胜介绍,通过“阳光票决,民主决策”“一问一答”“一人一票”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尊重民意,让老百姓参与决策、民主监督,不仅有效遏制“微腐败”“微权力任性”等现象,还有助于解决一些棘手的群众矛盾。
光荣村并不是唯一使用“阳光票决”解决实际问题的村。
2019年5月,普安镇同心村村两委决定在弃用的原村小学校操场修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而邻近的一户村民以这块荒地是自己林山为由百般阻挠。
同心村“两委”首先会同镇林业站、国土、村建等部门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调取相关证明材料。随后,村委会将重大事项的提议情况、有关政策、意见征求情况等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说明,提出需要票决事项和票决草案,并组织参会代表推选出监票员和计票员。
最后,进入表决程序。现场共发出表决票54张,收回54张。计票结果显示,54票一致认定争议地块属原学校操场而非个人所有,与调查结果相符。
“如果是以前,可能会造成矛盾与冲突。现在有了阳光票决,民意所向,矛盾迎刃而解。”同心村村委会主任孙小军笑着说,“现在村上的重大事务,村委会几个人说了也不算,只有大多数同意了才算。”
孙小军介绍,“阳光票决、民主决策”实施以来,已成功开展17场村居民投票,解决问题20余个。
如今,村民们“手握大权”,直言收获很多。村民赵自成说:“通过参与投票,对自己的“家事”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同时还学习了一些法纪知识,增强了自己的民主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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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剑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