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再次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广元日报 2018-11-30 01:01 大字

本报讯(李蕾记者朱斗峰)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这也是剑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服务山区脱贫发展,探索“1+4”网格化民生检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经验做法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向全省推广。坚持科技强检战略,构建基层管理、检务公开、信息共享三大阳光检务平台,打造“智慧服务型检察院”。筹资500万元建成全市首个现代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影响力辐射省内外。“设点建队”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服务脱贫攻坚“八个一”行动等多项工作被省检察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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