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建筑留住区域文化符号

广元日报 2018-02-13 03:28 大字

罗仕成本报记者涂媛媛

飞檐翘角,青瓦斜倚,穿斗结构,黄泥土墙……行走在广元市山水间,发现这样显著特征的川北民居还散落在大大小小的群山之间。但称得上历史建筑的却已是凤毛麟角。

巴山蜀水养育了世世代代的巴人、蜀人,造就了巴蜀文化,也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川北文化。而历史建筑则是其中特有的文化符号。

日前,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了广元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情况。

现状:116处历史建筑保存较好

为详细了解历史建筑的现状,广元市2014年、2016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和推荐认定工作,并分别于2015年、2017年分两批确定了剑阁县城北镇石家大院,店子乡联盟村徐家大院等116处历史建筑。市城区暂时还未确定历史建筑。

2017年底广元市启动了第三批历史建筑的普查推荐工作,市城乡规划局村镇规划科科长史波说:“目前完成剑阁县、朝天区境内的潜在对象的实地踏勘。”

据悉,广元市现在确定的历史建筑分布在各个县、区,分布零散,位置较为偏僻,大部分建筑保存较为完整,保存较好。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由于缺少保护资金,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保护意识较差,部分建筑存在损毁、倒塌的现象,加之大多数历史建筑属于私人财产,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部分历史建筑出现了私人改造、改建及拆除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历史建筑本来的风貌及保护价值。”

广元市将继续做好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力争2018年上半年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广元市第三批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

措施:挂牌保护不定期抽查

针对前两批确定的历史建筑,广元市已对其进行了挂牌保护,并明确各级政府为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历史建筑、乡土建筑的管理工作,确保有效保护。

同时,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将不定期对挂牌、保护工作进行抽查。

史波说:“我们正在完善历史建筑的保护档案,2017年广元市被住建部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申报平台测试城市,并于2017年5月底顺利通过测试,目前,正在进行该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据了解,广元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于2017年1月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专家评审会,并已完成修改完善,待市规委会审议。

未来:出台保护办法

按照第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已起草完成了《广元市市级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及历史、乡土建筑保护办法》,并于2017年11月向市法制办提交了该办法的立项申请。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待市法制办将今年的立法项目报市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广元市市级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及历史、乡土建筑保护立法工作。”

同时,为更好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拟建议市政府成立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或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由规划建设、文化、县区人民政府等组成,各县区对照执行,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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