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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考评成为一种习惯

四川法制报 2017-03-02 09:55 大字
走进广元市剑阁县法院明亮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群众通过诉讼引导完成诉讼事务办理,还有最后一步——给窗口服务人员打分;与此同时,在剑阁法院的办公大楼里,每名干部的履职责任清单及月底考核成绩也公示在侧。如今,源自“剑门关经验”的考评制度深刻影响着剑阁法院,如同一记警钟,时刻提醒干警履职尽责。

全员参与考评

“姓名:郭兴利,职务:开封人民法庭庭长,履职责任清单:1、与开封法庭审判员同志座谈,2、参加相关会议……”

在剑阁法院办公大楼的公示栏里,张贴着法院所有党员干部3月份的履职责任清单,“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的清单也赫然在列。公示栏的另一侧,张贴着全院干警的”月评”登记表。但无论是哪种公示方式,目的只有一个:请大家监督。

剑阁法院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从严考评法院队伍的制度,借鉴于”剑门关经验”——一项县委向全省推广的党员干部管理制度。2016年,剑阁法院经过反复研究,出台了适合法院具体情况的考评制度,主要由晒单、“日记”周报、月底考评3部分构成,实现全员考评、按月考评。

履职不力“顶格”处罚

针对不同的考评对象,法院对法院部门负责人、普通干警、聘用人员制定了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类别将考核项目分为“遵守制度”“廉政建设”“履行职责”3大板块。扣分标准则从“一次扣2分”到“一次扣10分”不等。而对于违法违纪、履职不力、作风建设等问题,几乎都是“顶格”处罚。“老百姓对法院、法官要求越来越高,要让当事人满意,制定相关措施是非常必要的。”郭兴利对这种考评制度很认同,“针对个别违规违纪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严格处理”。

绝不是“纸上谈兵”

据介绍,剑阁法院现共有111人,聘用协警就有35人。而考评制度的“鞭子”最早也是落在法院聘用人员的身上。

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回忆,制度刚开始运行时,个别聘用的协警人员因没有严格遵守考勤规则、作风不符规定,导致考评分值大大低于平均分值,被直接解聘。试验一年,整体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对于大部分普通干警,激励与惩戒并存。“月评”明星效应起到了持久的激励作用;某法官因作风懒散等问题,遭公开通报、批评,也给出一记“杀鸡儆猴”。

对于中层以上干部,率先垂范,也让法院从上至下肃清作风、规范言行、履职尽责。本报记者鞠天敬田志林曾晶菁蒋京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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