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老赖”开溜 老人替子孙赔偿
本报讯(文瀚记者田志林)“法官,我儿子、孙子该给的钱,我来替他们履行,回去后我要告诫他们必须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日前,一名70多岁的老人给苍溪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米仕明打来电话。
2012年6月,被执行人郭某、杨某、郭某因交通事故在广元与申请人李某发生纠纷,造成李某面部、胸部、右上臂受伤。后李某诉之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郭某、郭某应承担李某因受伤造成的全部损失共计60761.30元。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举家外出,杳无音讯,原告李某申请法院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米仕明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并通过网络查控但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在经申请人申请将被执行人杨某、郭某、郭某全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17年12月10日,米仕明接到了来自郭某父亲的电话。年已七旬的老人表示,他儿子全家已几年没回家过年了,最近才知道被法院“拉黑”了,坐不了车,不敢回来。自己在村上当了一辈子的村支部书记,决不允许自己的子女背负“老赖”的名声东藏西躲。希望执行人员组织大家协商,他愿代为履行。
日前,郭某父亲与申请人李某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核实完双方身份后,在执行员的调解下,最后以4.8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其父替子孙当场缴纳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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