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贼假扮香客 暴力抢劫获刑
本报讯(周兰兰特约记者黄志富)两贼假扮香客去寺庙拜佛,暴力抢劫香客。日前,这两名假香客被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并处罚金。
窦某连今年54岁,家住绵阳市游仙区某镇农村,2002年2月,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8月,窦某连再次犯盗窃罪,被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窦某连并未痛改前非。去年12月,窦某连与45岁的苍溪县无业人员彭某共谋假扮香客,合伙到寺庙里抢劫香客。
2016年12月18日上午9时许,窦某连、彭某窜至石塘镇某寺庙内,抢走七旬香客蒋老太身上的一部手机及随身钥匙;抢走五旬香客周某某放在寺庙茶室内的两个树脂制貔貅、四个香炉、一幅“鱼戏图”等物品。
涪城区警方接报案后,在案发第二天抓获了彭某。彭某到案后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抓获了窦某连。
涪城区法院审理认为,窦某连、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窦某连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彭某协助侦查机关抓获窦某连,是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窦某连、彭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窦某连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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