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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不再为“诉”所累

四川法制报 2015-08-14 21:04 大字

苍溪法院“四举措”助推积案化解显成效

近年来,苍溪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调、联、打、宣”四个举措,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调解结案131件,调解率达82.9%;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6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调解:快速解决劳资纠纷

“谢谢法官,没想到两个月就拿到了这笔赔偿款!”7月13日中午,陵江镇红军路社区居民张勇从法官手中接过兑现款,连声道谢。

2014年,张勇到一建筑工地上班,因不慎坠落致身体残疾,某建筑公司以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无奈之下,张勇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经过深入了解,该院行政庭庭长邓君国通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某建筑公司赔偿了张勇8.5万元。

联动:“调裁审”三位一体

2014年3月,在苍溪法院的倡导下,该院与县总工会、县劳动仲裁院建立起劳动争议“调裁审”协调联动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重点案件会商、互相参与工作和委托工会调解等四项基本制度。“这项机制产生了良好效果,避免了部门‘打架\’现象,形成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提升了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体水。”该院院长舒强说。

打击:促进诚信意识形成

6月15日下午,该院审结了一起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王英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资金链断裂,公司累计欠发27名工人工资10.5万元。之后,王英外出逃匿。今年3月,王英被抓获。庭审中,王英当庭认罪,并承诺筹集资金兑现工资。“法院通过发布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多种举措,压缩用工企业和负责人的生产经营空间,旨在形成法律威慑力,让用工者知晓法律责任,促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该院执行局局长张素华说。

宣传:源头治理违法现象

“以往真没有把签订劳动合同当回事,回去后,一定与职工把劳动合同全部签了。”苍溪县一超市老板说。

6月21日上午,苍溪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后,最终判决用工方因未在规定时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该院在着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同时,特别注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但要治标,还要治本,只有大家知道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争议纠纷才会越来越少。”舒强说。

彭孝林 本报记者 田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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