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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 高温津贴不给工人给经理

四川日报 2015-08-13 08:15 大字

记者调查发现,建筑行业存在高温津贴发放倒挂情况——

□本报记者 钟振宇

“你领过高温津贴吗?”记者问,“藿香正气液都自己买,哪有高温津贴哦!”8月12日下午3点,装修工人张师傅走进成都市总府路上的一家药店买了一盒藿香正气液,面对记者提问,他自嘲地作答。

2012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应向其支付每人每天10元至12元的高温津贴。然而本报和四川在线、四川新闻客户端联合开展的“高温下的权益,你享受到了吗?”网络调查中,大部分网友均表示“不知道有高温津贴这回事”。

记者连日调查也发现,在建筑行业,甚至出现了高温津贴倒挂现象:仅管理者能享受高温津贴,一线工人反倒没有。

工人难享津贴 项目经理反倒有

作为曾被国务院表彰的全国优秀农民工、苍溪县的张开荣,如今已从一名建筑工人发展成为管理一家近200名建筑工人的劳务公司总经理。多年在建筑行业打拼,他对“行规”很了解,“一线建筑工人很难享受到高温津贴,反而是项目经理等管理层能够领取。”

张开荣的话,在省人社厅联合省安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的“全省21个市(州)夏季高温劳动保护情况调研”中得到证实。调研结果显示,只有约42%的劳动者表示享受到了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建筑工人中仅有少数管理人员享受到高温津贴,其高温津贴发放时间表现为1至3个月不等,高温津贴总额为人均100元至400元不等;其他工种如送水工和快递员,基本上未能享受到高温补贴。

之所以出现高温津贴倒挂情况,张开荣认为,这是由于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层层分包制,管理层一般是建筑公司正式员工,一线工人多是承包项目工程队的人。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也认为“分包出去后,一般是按年或项目工期将劳务费用划转给承包项目的工程队,平日只给工人发基本生活费用。”他建议,建设领域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在夏季高温天气条件下,普遍在建筑工地从事露天作业,应该专门针对建设领域的特点,对劳动者的夏季高温劳动保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实物代津贴发 多行业普遍存在

德阳市,一家民营机械类加工企业负责人冉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公司没有发放过高温津贴,但为职工提供解暑的绿豆汤、冰镇饮料等。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种用实物代替现金的高温津贴发放形式,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员工,对此鲜有异议。成都一家国企的财务经理何先生认为,“只要实物和津贴等价,应该是合理的。”而在成都一家环保领域民企工作的荣先生则表示,“每年夏天,公司都给我们发放绿豆、饮品、藿香正气水等,也就不好意思问高温津贴了。”“这个理解是错误的,用实物代替津贴,这是不允许的。”陈泉说,还有一些声称发放了津贴的企业,但检查中未见到发放记录,高温津贴也没有在工资表中单列出。

在发放高温津贴方面,一些上市企业较为规范。在智联招聘成都公司,一线发行员兰宗权告诉记者,“公司按月计发高温津贴,6至10月每月500元。”东方电气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称,工会在对一线职工发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的同时,也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防暑降温津贴。“四川省贯彻落实高温劳动保护的情况,尤其是高温津贴的发放,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型企业。”陈泉说。“切实维护职工权益,需要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履责意识。”省总工会近日启动了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督查,主要针对冶炼、建筑、环卫、纺织、酿造等行业企业,其中把推动落实高温津贴政策作为督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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