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农场主 秸秆还田每亩补助12元
政府项目如何节省运作成本?苍溪积极探路——
□陈朝文 本报记者 周金泉
政府项目,如何高效运作并节省运作成本?最近一年多来,中央和省上的指针是——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为此,苍溪县进行了积极尝试。在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中,苍溪县今年通过政府公开采购,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间种绿肥等服务,既调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又节约了政府的项目运作成本。
购买服务省成本
5月14日,在苍溪县鑫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的一块麦田,机手正驾驶着农机将秸秆还田。
合作社理事长何元富说:“今年秸秆还田,每亩有12元补助,流转的1082.1亩土地都能享受到。还有半个月,就可申请验收领补助了。”何元富的合作社正是购买服务的受益者。
苍溪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邱明强介绍,今年苍溪在实施2014年四川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中,根据省上相关文件和政策,在传统的物化补助方式之外,尝试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推动项目实施。
邱明强说,传统的物化补助,就是运用项目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把购买物资发放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手中。“像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我们要采购腐熟剂、绿肥种子、生物有机肥,下发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在这种补助方式下,就有发放物资、造农户领取花名册、检查、督促、验收等诸多环节,增加项目运行成本。”
“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服务,我们只管监督验收。而且他们的规模大,验收时一天就能搞掂几百亩。”邱明强说,“这就比分户实施项目的效果好多了,使我们从项目的直接参与实施者变为项目监督管理者。”
验收合格领补助
苍溪县从项目资金中拿出24万元进行购买服务。承担服务的主体锁定苍溪县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包括:秸秆还田1万亩,补助12元/亩;绿肥种植3000亩,补助15元/亩;增施有机肥1500亩,补助50元/亩。
4月7日,苍溪县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询价采购公告。经过报名、提供询价文件、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资格审查等程序后,到4月30日,苍溪县鑫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县农业局土肥站签订了服务协议。除绿肥种植服务未全部卖出外,其余全部卖出。 (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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