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元市苍溪县加大治贪力度,挖出县林业局原局长王某(副县级)、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某等一批“硕鼠”,挽回经济损失27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等经苍溪
县林业局原局长王某 受贿61万 收礼金73万元
县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涉嫌在2006年6月至2012年1月担任县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
2010年9月,四川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黎某与个体老板徐某打算合伙在苍溪县开办一家医院。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黎某找到时任卫生局局长的王某帮忙,并先后分两次送给王某12万元。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2011年9月,王某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使得黎某等人所办医院“顺利通过审批”。2012年1月,王某调至县林业局任局长,黎某得知消息后,为今后能在林业系统承揽工程,又给王某送去一辆价值143074元雅金色“大众朗逸”小轿车。
据王某交待,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他还收受了多家建筑老板的贿赂款共计29.5万元及价值53243元的“千足金兔”摆件一个。这些老板在承建县医院综合楼,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工程时均得到他帮助。除此之外,王某还供述,在担任卫生局局长和林业局长期间,曾收受乡镇卫生院和林业站等下属部门礼金共计73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查实,2012年3月,被告人王某在成都购买商住房一套,价值180万元,另有二套商住房,总投资865107元,是王某用现金为儿子购买的,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某
一次收受贿赂6万元
据苍溪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赵林成介绍,苍溪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某于2012年5月上任。同年11月,李某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擅自作主将重大犯罪嫌疑人罗某取保候审,并收取罗某贿赂款6万元。王某、李某受贿之事败露后,经广元市检察院批准,分别于今4月2日、24日被逮捕。
据悉,今年4月以来,苍溪县检察院连续查办了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卫生执法大队长、村建环保主任等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受贿大案10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279万余元,受到广大群众的赞扬。
(王洪录 唐好 广元晚报记者 罗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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