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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取消无资金来源项目20个

四川日报 2012-12-07 17:57 大字

苍溪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约机制

本报讯(罗瑜平 记者 徐凯)“这个项目没有资金来源,属负债搞建设,必须取消。”12月3日,广元苍溪县县长何海生斩钉截铁地说,随即将县水务局供水站投资84万元建设饮水信息化平台的项目拍板取消。

取消无资金来源项目,这在当地已经不是第一次。记者从该县财政局投资管理部门获悉,今年10月以来,苍溪县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率先在广元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约机制,取消无资金来源项目20个,减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控制增加债务600万元。苍溪县这一作法将在广元市全面推行。

今年初,该县由财政牵头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工作进行调研后发现,一些项目存在超规模、超概算、机制不健全、随意变更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债务等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苍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行了条理化的梳理和系统化的归纳。

该县将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全县工作重点进行规划,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县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群众自筹资金的可行性进行审查,报县政府审批,从而有效控制了随意申报项目增加债务。同时,严格项目审批权限,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变更投资计划、招投标事项、工程款支付等,由财政、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查并报经县政府审批,从而建立健全了监督到位、控管严密、约束有力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该县对项目实行绩效考评,注重投入产出和投资效益,并将项目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年初专项经费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挂钩,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使用政府性资金的绩效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评审项目34个,审减资金2300万元;杜绝10个政府投资项目的不合理变更,减少20个项目变更额度190万元;审计项目35个,审减造价400万元;财政批复30个项目,收回项目结余资金180万元;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检查项目25个,使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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