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社保新规施行 严打社保 “挂靠”缴费
本报讯(记者 覃琴 通讯员 丘湘晖)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打击骗保套保
所谓社保“代缴”“挂靠”,指的是需要参加社保的人与一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由这家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3月18日起施行的《办法》围绕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两条主线进行规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制遵循。
《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挂靠”风险多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找公司“代缴”“挂靠”社保,需要先支付一笔服务费,而且由于与该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劳动法也无法保障权益。
很多公司是以社保“代缴”“挂靠”为幌子来实施诈骗行为,出具虚假缴费凭证,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社保。如果公司卷款跑路,个人则面临代缴被骗、财产受损等风险。此外,社保“代缴”“挂靠”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线上线下可缴社保
目前,广西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区通办,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在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线下,可在玉林以及广西区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线上,可以通过广西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缴费即可,无需“挂靠”“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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