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 城市更好
卓木袅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广西妇儿工委办等23个部门,联合制订了《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儿童友好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并提出29项具体建设任务。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是越来越多儿童人生出发、认知生活、融入社会的始发站,当他们跨过18岁的法定成年年龄,城市又是他们干事创业、奉献力量、实现价值的重要载体。因此,在城市建设中为儿童的有益成长营造更加友好的环境,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各地的城市建设来说,儿童友好和儿童优先是一个全新课题。它不仅仅体现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是否严格落实到位,公共空间是否增设了儿童游乐场,儿童医院功能是否更加完善等方面,这一全新课题更深层次的要求在于,城市建设者要认识到儿童友好将会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由此应在新时代的城市工作中牢牢站稳“儿童立场”,强化“儿童定制”思维,突出“儿童优先”实践。
同样是为了儿童,在城市建设中树立什么样的导向,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方向。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国家层面提出了儿童友好和儿童优先这一新的理念,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实践中俯下身子,以儿童的视角来思考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布局、开发,把事关儿童的公共事业、公共资源放在优先位置进行考虑、统筹、配备,在推动儿童友好之间同步实现城市更好。
以我区为例,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少刷新传统城市建设认知的新概念,比如推行“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又如加强社区儿童“微空间”建设,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再如推动和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国家在儿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这些全新概念融入日常生活当中,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或许就是原本直线设计的公共洗手台,要设计成阶梯状给儿童留出位置;或许就是在寸土寸金的小区收费停车区域,坚决设立一块安全的“游戏角落”;或许就是校车可以驰骋于城市的BRT专用通道……面对类似这些“儿童友好“的需求,城市的治理者、建设者在思维中应当适应并习惯为孩子们专门“拐个弯”,从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不断琢磨,持续发力。
我们应该坚信,今天在城市建设中专门为儿童多想一些、做好一些,当他们在一个充满友好善意的环境中长大以后,一定会更加自觉主动地为城市做出回报、多做贡献。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之下,友善气息、文明力量将会充盈城市的各个角落,我们的社会也将永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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