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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栖居与礼治:颓败的“膀子村” 湖南锈才诗作印象

玉林日报 2021-11-03 07:06 大字

在第二届广西花山诗会诗歌朗诵环节,湖南锈才上台朗诵膀子村题材的诗歌《秋风辞》。

秋阳。荒草。衰败的膀子村一角。(本报记者 曾昶 摄)

像另一位湖南诗人所主张的那样,诗人湖南锈才的这一组诗《月光,穷人的利息》(发表于《北京文学》2021年第4期),也呈现出“地方性”,他只写一个地方,曰“膀子村”。这一点我觉得表现出写作者的某种自觉与自信:“……那些独自坚守着脚下土地的独立写作者。无论他坚守的是大城市还是边远地方,他笔下的那个地方,将是时间长河中唯一幸存的地方。由于他的坚守,‘边远地方并非世界终结的地方 它们正是世界展开的地方’(布罗茨基评价加勒比岛国圣·卢西亚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语)。那么,他的写作,也将成为不朽的写作。反过来,要让自己的写作不朽,专注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那块邮票般小小的地方’,让地方性成为自己的身份证和通行证,似乎更容易达到目的。这种邮票大小的地方,还包括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沈从文笔下的边城,贾平凹笔下的商州,莫言笔下的高密……我想,省略号里面一定有散落在地方主义诗人脚下的不为人知的某地。”[ 谭克修:《地方主义诗群的崛起: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明天》第五卷《中国地方主义诗群大展专号》,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4。]“地方性”的意思:作为个体的人,“我”在自己所居住的土地上,在自己的日常生活的真实经验中,不追逐题材或主题上的时尚,不追逐文学之外的东西,“我”始终关注的是个体命运的痛楚、所有人都面对的生命的难题、灵魂与永恒的问题……“我”在这样一个“地方”,而不是在你那个被称为“现代”的、常常要与“世界”接轨的“地方”。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这个“地方”显然大于“地域”的概念,它与后者有关,深深扎根于后者但超越了后者而到达了某种“灵魂深处的真实”,在写作中这是精神世界无限展开的地方。

深夜。膀子村。

是因为一杯酽茶,还是因为刚回乡

听着一首老歌,我竟彻夜失眠……

父亲一个人躺在对门山上

月亮圆了又缺,已三十多年。

母亲转眼就老了。

我的亲人,在附近的厂里吃粉尘。

一个才三十多岁,彻夜咳嗽不止

每咳一声,村庄便颤抖一下。

一个崽才五岁,肺又发芽,长出球球

小小少年,走着走着便胡子拉碴。

一些人,出了膀子村,再难找回。

……

(《夜色是个灵魂歌手》)

关于“膀子村”的叙事,是湖南锈才此次写作的重要部分,故乡已经变得“生僻”:“越发旧了。/白云飘了老远,到这里已变成眼泪。/它是一个无人认领的生僻字”(《膀子村》)。且不论这里写到的故乡之颓败、民生之多艰、一切熟悉的都在变得陌生等种种情景,单说诗人在呈现场景时的意象捕捉与意境设置,也是非常精妙:“一个才三十多岁,彻夜咳嗽不止/每咳一声,村庄便颤抖一下”,这寂寥中的痛苦之音,也是村庄的痛苦,声音意象将夜晚故乡的凄苦情景凸现出来。如此颓败的村庄的夜色,却是“歌手”,这寂寥中的些许声音是夺人魂魄的。写作者之所以如此感受强烈,当然是因为故乡是他的热爱。

和这片大地上正在颓败的许多村庄一样,“膀子村”也不可避免地走向荒芜:“祖父的坟/都被荒草所吞/父母住的老屋漏雨严重/青苔可当被子了/兄弟姐妹之间,如生锈的钥匙与锁/久不联系/亲戚路上相见,俨然陌路。//我在膀子村路口/草,很快湮没我的脚印。”(《草》)“路”,是用来到达目的地的,也是为了双方之间的沟通。英文communicate,也被翻译为“交通”,表达的正是“交流”之意,“交流”通畅才是“道路”通畅。但现在,一是自然场景上的颓败,荒草淹没了村口的道路,二是人与人之间的陌生,即便是亲戚,也形同陌路。这是故乡的双重颓败。在作者的记忆中,故乡曾经是有“神灵呼吸”的栖居之所:

我爱这场景

秧苗高的炊烟开始长高

阿妈生火爹读书

阿珍跟我逗小鸡

屋后笋子刚拱土

燕子堂前学筑窝

那时,村庄好小

小到

奶奶的一声叹息,便可让整个膀子村

失眠。

夜晚,星光漫天

星星每一次眨眼,都是老天的一个主意

我感觉到了神灵的呼吸。

(《星星每一次眨眼,都是老天的一个主意》)

在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那里,不是所有建筑都能让人栖居,栖居的整个范围是一个天、地、神、人不可分割的一个四维空间:“……‘在大地上’就意味着‘在天空下’。两者一道意指‘在神面前持留’,并且包含着一种‘进入人的并存的归属’。从一种原始的统一性而来,天、地、神、人‘四方’归于一体。……我们把这四方的纯一性称为四重整体(das Geviert)。终有一死的人通过栖居而这四重整体中存在。”[ [德]海德格尔:《筑·居·思》,孙周兴译,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下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第1192-1193页。]在作者的乡村叙事中,仍然给“神灵”存留了空间,也许这是作者对村庄那难以言说的时空的一种倾听、一种观看,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现代人那种自信满满、非常自足的态度,在故乡的时空中,有他敬畏的部分,有他不认识的、至今怀念的存在。

自然意义上的故乡在荒芜;本有天地神人“四重整体”性的栖居之所、业已丧失;不仅如此,作为“乡土中国”的基本单位的村庄,其“礼治”也不复存在,村庄不仅面貌让人凄惶,村庄的许多面目甚至让人觉得可憎:

桃花是被骗来的

男人大她二十一

嫁来那年,男人刚大病过一场

脸黄得像块腊肉。去相亲时

特意找到村里早瘫痪的剧团

寻来点油彩,在他脸上涂了又涂

好不容易蒙混过关,把桃花哄进屋

家里长辈又为男人操碎了心

“先生了娃,再说其他”

要是这个病鬼子活不长,她还年轻咋办?

“那就给她先结扎,做绝育手术

不下蛋的鸡,还怕她飞?”

桃花出外东躲西藏生了两男一女

果然生下娃没两年,病歪歪的老公走了

桃花最终还是走了,跟一个离婚的男的

要走那天,她真不忍心,

看一眼老大,心里叫一声心肝

望一眼老二,泪眼婆娑

盯一眼老三,撕心裂肺

(《桃花不语》)

社会学家费孝通(1910-2005)在名著《乡土中国》里说到,中国的乡土社会,其秩序不是靠法治,也不是靠人治,而是“礼治”,“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74页。]而此“教化”是由一代一代的年长者来传承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回到我们的乡土社会来,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在两者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后者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另有一工的……一定要给它一个名词的话,我一时想不出比‘长老统治’更好的说法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99页。]《桃花不语》一诗中的不语者,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对象,与之对应的是说话者,正是乡村的“长老”(“家里长辈”)。这样的“长老”,让人看到乡村道德秩序中令人担忧的一面。

也许,你觉得诗人的笔触太过于悲观,但就我而言,诗人还是道出了今日中国乡村的某些真实情景,这些诗作,因着这份真实,而有一种恸人的力量。(作者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诗歌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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