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涉及四个部分;10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今年的工伤保险待遇又上调了。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补差金额四个部分。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人群,包括因工伤残职工、因工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2020年12月31日已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且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
这是广西连续第七年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将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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