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近3年将补充美育教师5000余名
今报记者蒋晓梅
5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我区计划通过三年内补充5000余名美育教师等举措,加强我区美育教师队伍和场地器材建设。
中小学每6个班配1名美育教师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应严格按要求配备美育教师。其中,中小学原则上每6个教学班至少配备1名美育专任教师;乡村小规模学校至少配备1名兼职美育教师;师范类高校按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配备公共艺术课程教师;其他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按照学生最低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的要求配备公共艺术课程教师。
定向培养一批乡村美育教师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每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通过定向培养,招生培养一批美育教师,缓解乡村美育教师不足。采取对口联系、结对帮扶、支教走教、银龄讲学等多种形式,优化美育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实施高年级艺术师范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兼任美育教师。
此外,我区计划加强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支持高校设立并办好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戏剧教育、戏曲教育、影视教育相关专业。推进高校与地方、中小学校协同培养卓越中小学美育教师。加强新聘美育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加强对美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农村地区美育教师的培训。培训一批农村美育兼职教师,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
鼓励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
未来三年,我区将推进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力争每县中小学校中至少有1所学校建有适合开展大型艺术演出活动的多功能、综合性礼堂。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美育场地设施器材按照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室建设与装备规范要求配备。
加大高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全日制普通高校均建有适合开展大型艺术演出活动的艺术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
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广西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
到2023年
●补充美育教师5000余名
●基本补足配齐美育教师
●完成美育教师全员培训任务的80%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美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
●器材配备达标比例不低于97%
●教育教学条件全面提升
●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艺术课、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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