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拟对营运客车进行补贴 鼓励安装智能监控装置
■本报记者韩沛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持续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广西将研究制定对营运客车(包括农村客运车辆)等补贴政策,引导鼓励客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主动防碰撞系统等。
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事故猛于虎,预防先为主。《意见》提出,在提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方面,广西将完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
推动渡运、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水上客运、轨道交通运营、长大隧道和特大桥梁建设等领域实现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
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加快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全区高速公路实现应急事件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快速响应,提升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协同机制的指挥效率。
同时,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交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船舶及有关从业人员予以限制。
鼓励安装防碰撞系统等提升安全水平
针对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意见》提出一系列举措。研究制定对营运客车(包括农村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货运车辆等补贴政策,引导鼓励客货运车辆安装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主动防碰撞系统、全景环视影像安全驾驶辅助和语音提示系统、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提升客货运车辆技术安全水平。严格旅游客运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
推行公交入校、校车公司化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加强联动,综合治理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完善校车许可审批制度,出台优惠政策提高校车运力,开展“黑校车”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营运、超员等违法行为。
加强管控查处山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村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多,广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多发趋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分析山区路段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特点,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山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查处。
同时,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通村(屯)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科学编制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分类补助标准。
根据《意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应急厅、财政厅等部门加强对各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任务进行检查。视情况对排名前5位的市和前10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交通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时给予优先安排;对排名最后1位的市和最后3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或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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