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后悄悄买房 妻子能否卖房抵债
南国早报记者陆旺整理
丈夫偷买房还欠下债务
妻子能否拍卖房产抵债
何女士问:老公婚后瞒着我买了两套房子,目前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同时,他还瞒着我欠了20万元的债务。我有权利拍卖房子抵偿债务吗?
林剑律师解答: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屋登记在何女士的丈夫名下,未经他同意,何女士无法变卖(拍卖)该房产。
如果何女士的丈夫购房时用的钱款属于个人财产,则房子属于他个人;如果购房时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纵然只登记在何女士丈夫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但用共同财产还贷,倘若离婚,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至于何女士丈夫欠下的20万元债务,由于何女士并不知情,如果该负债不是为家庭生活所需或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何女士没有偿还义务。
技师烫伤顾客后辞职
招聘经理是否要赔钱
梁女士问:我是一家足疗店的经理,负责招聘工作。去年12月份招来一名女技师,她在工作中烫到了客人的脚。店老板为此花了两万多元,现在让我承担一半责任,从我的工资中扣了一万元。出事后不久,那名女技师就辞职了。请问我该不该出这一万元?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剑律师解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客人到足疗店消费,足疗店安排员工给客人提供服务,客人与足疗店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足疗店应依约定提供服务,且应当确保客人人身安全。
足疗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由于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客人烫伤,足疗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员工来说,如果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足疗店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足疗店可以要求女技师赔偿损失。对于梁女士来说,梁女士只是负责招聘员工的经理,对于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梁女士可以要求足疗店返还这一万元。
4月19日(周一)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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