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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南国早报 2021-03-24 13:52 大字

南国早报记者颜强整理

妇女有生育的权利

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李先生问:我和妻子结婚多年,今年1月,妻子好不容易怀孕,但她以现在是事业上升阶段,怕生育影响事业为由,瞒着我独自做了流产手术,请问,妻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生育权?

杨华律师解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因此,妻子私自打胎是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的。

在楼梯通道堆放杂物

是否侵害其他业主共有权

黄先生问:我家对门业主经常在楼道堆满杂物,多次交涉都置之不理,对方认为杂物堆在自家门口楼道,没有侵犯任何人。物管多次要求其清理,对门业主也不听。请问,此业主是否对其他业主共有权构成侵害?

杨华律师解答: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丈夫患有遗传性疾病

妻子能否申请撤销婚姻

周女士问:我和我老公是在去年8月份结婚的,最近才知道他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我能申请撤销婚姻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对方在婚前向你隐瞒了其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对你们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你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你们的婚姻。

3月24日(周三)

值班律师

赵明堂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各种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上诉申诉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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