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被他人骗钱算共同损失吗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张女士问:A和B合伙开公司,现在A被别人骗钱了,说是为了公司成立的事才被骗的,要求B一起承担这部分损失,B可以拒绝吗?
关黎律师解答: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要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并非合伙人的对外债务都是合伙债务。A被他人骗钱,如果是个人行为,与合伙事务无关,那就不是合伙债务。除非A在事前把借钱情况告诉B,且B同意处理,才算合伙债务,B才需要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争议,在公司对外举债时,建议最好征求全体合伙人确认。
3月18日(周四)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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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鹰雄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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