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布2021年1号春节消费提示 谨慎代购国外冷链食品商品
本报讯(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倩 通讯员李佩霞)春节将至,冷链食品成为近期消费热点食品,昨日,广西消委会发布2021年1号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冷链食品。
★到正规商超市场买冷链食品
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三证明一报告”。合法正规商超市场一般会有严格的审核制度。选购时,消费者可通过“八桂冷链通”扫描二维码查看商品追溯信息。同时要注意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没有明确来源或过期的冷链食品。
★避免徒手接触冷链食品
选购冷链食品建议由销售人员操作,消费者自己挑选时使用一次性手套或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在手上进行,全程佩戴口罩。鼓励采用无接触式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和无接触式配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最好将其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谨慎代购国外冷链食品商品
微商没有经过正规登记备案,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不严,食品产地来源不明,这些都会加大防疫和维权风险。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建议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特别是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留存消费凭证便于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冷链食品时要留存相关消费凭证,便于事后维权。发现销售无相关进口手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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