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母离世祖辈和姐姐谁当监护人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孩子父母去世,姐姐和祖辈谁优先做监护人
陈女士问:我父母分别在1999年和2020年去世。我今年已经25岁,我弟弟15岁。我的爷爷、奶奶决定共同做我弟弟的监护人。我有工作、有收入,也想做弟弟的监护人,为此发生监护权纠纷。请问谁有资格做我弟弟的监护人?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爷爷和奶奶作为祖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你作为姐姐是第二顺序法定监护人,且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主张监护权时优先于第二顺序法定监护人。因此,你爷爷和奶奶有资格做你弟弟的监护人。
离职达成补偿协议,后续要追加合不合理
谢先生问:我们公司与一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就工资及补偿费用等签订了协议书,并约定协议未涉及的事项及款项视为员工自愿放弃主张。后来这名员工觉得补偿款少了,起诉我们公司要求支付补偿款的差额,我们公司还要支付吗?
龙世斌律师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了相关手续,双方就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达成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下,属于有效约定。员工无权再向你公司主张补偿款差额。
两人同居时买车
分手时如何分割
梁先生问:我与黄某同居,我花16万元买了一辆小车给她使用,但买车的票据丢失了。现在两人要分手,黄某硬说车是她买的,请问如何划分小车的所有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如果你们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购买的小车为一方所有,那么小车的财产性质可按共同共有处理。
1月26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赵明堂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各种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上诉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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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叶霖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争议、工伤争议、公司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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