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被奸杀案” 凶手改判死刑
新华社南宁12月28日电(记者 吴思思)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介绍,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其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此前报道
2018年10月4日,年仅十岁的杨某某卖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杨光毅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杨某某双眼和颈部,拿走杨某某卖百香果挣的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
经鉴定,杨某某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杨某某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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