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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下帮弟弟购房 离婚时可否分割该房

南国早报 2020-12-27 13:59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妻子用家庭收入帮弟购房,离婚可否分割该房产

李先生问:结婚后家庭所有收入和开销都是妻子管理,我发现妻子偷偷帮她弟弟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她弟弟名下。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能够主张分割这套房产吗?

黄海萍律师解答: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理决定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进行处理的,除第三人善意取得外,该处分行为无效。

因此,夫妻一方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其弟弟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且夫妻另一方没有追认情况下,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无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李先生可要求妻子的弟弟返还房产后依法进行分割。

原被执行人死亡,继承人可否作为被执行人

肖老板问:我目前有一个78万元的案件在强制执行中,我是执行申请人。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套房屋,现正当法院准备采取下一步措施时,被执行人突然去世,案件一时陷入中止状态。请问被执行人去世,他的继承人可以变更为被执行人吗?有什么条件?

林剑律师解答: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又无遗嘱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

12月28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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