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每年不低于13亿元专项资金促进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 企业发展好最高获800万元资金支持
■本报记者韩沛
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招贤纳才;每年安排不低于13亿元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首发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和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包括产业发展支持、港口物流支持、金融支持、资源要素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持这5个方面的政策“干货”满满,都是“真金白银”支持。
每年安排不低于13亿元发展专项资金
据悉,《政策》中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包括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和崇左6个设区市所辖行政区域。
从政策到资金支持,多项政策“干货”将为我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政策》提出,围绕“优布局、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鼓励产业向经济区重点园区集聚。其中,南宁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在税收方面,实施对在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自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等多项优惠政策。
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3亿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对在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或从经济区外迁入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根据营业收入规模、实缴注册资本、经济贡献等,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开办补助和研发补助。对扩大经营和员工规模,提升能级的,根据其营业收入规模和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符合条件上市企业可获800万元资金支持
根据《政策》,广西将在港口物流、金融和资源要素方面,对经济区实施多项支持政策。
鼓励新开辟北部湾港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贸集装箱直航航线。对新增外贸集装箱直航航线,视其使用船型和运行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对在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从事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航运研究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务的企业,视其业务开展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启动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对在经济区内注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自治区财政按规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和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对在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从事中小微企业担保的法人信用担保机构,自其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3年。
对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创新用地用海审批机制,实行优惠地价。在经济区内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有条件续期”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提高土地周转效率,降低用地成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内的重大工业项目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
多种奖励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
为经济区筑巢引凤,广西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
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政策。对不转户口、不转关系、以柔性流动方式引进的服务经济区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可依法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在人才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购房购车等方面,享受当地户籍人才的同等待遇。
实行专才特聘制度,创新职称政策。事业单位引进符合自治区人才认定标准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数、岗位总量、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身份的限制。赋予职能部门决策自主权,打破单位、身份和地域界限,放宽学历资历要求,鼓励破格申报评审。
据悉,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区人才队伍开发建设。
对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船员实训评估考试基地的单位或企业,从次年起每年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
鼓励经济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海外专业人才。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专家,在聘期内按每年20万元、总计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特别优秀的可以提高到每年30万元、总计最高150万元。
实施人才税收补贴。对新落户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的年薪30万元以上(含)的生产型企业专业技术骨干,以及年薪50万元以上(含)的金融、保险、证券等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
广西“真金白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3亿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在经济区内注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可获得300万元的奖励和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区人才队伍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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