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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向7名申请人发放58万元司法救助金 她被前夫泼硫酸致伤残 现获30万元解燃眉之急

南宁晚报 2020-10-17 05:19 大字

法官梁梅给庞女士发放救助金后,拍了拍对方肩膀,鼓励她积极生活

本报讯(记者周志英文/图)“不要紧的,生活总会好的……”昨日下午,在发放仪式上,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梁梅给庞女士发放30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还轻轻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给她暖心的鼓励。这一举动,让在场的人心生感触。

昨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广西高院举行,当天法院为4户7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金,涉及金额58万元。

7名司法救助对象来自来宾、玉林、河池等地,其中有年幼的孩子,有容颜被毁的单身妈妈,也有年迈无依靠的老人……他们,都是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或家属,但在所涉案件审结后未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办案法官多次奔走,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

在发放仪式上,老家在玉林的庞女士第一个领到了救助金。来之前,她以为救助金会是几千元,没想到是30万元。这对于两年来生活在灰暗中的她来说,犹如冬日暖阳,驱散了阴霾。法官梁梅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励她:生活会好起来的,不要放弃。“谢谢法官,谢谢司法的关怀。”庞女士感激道。

庞女士的遭遇让人心疼。两年前,因家庭琐事,她被前夫泼硫酸,脸部、鼻子、嘴巴、耳朵以及身上多个部位受到伤害,经鉴定为4级伤残。前夫被判刑,但32万多元的赔偿一分都没有支付,庞女士忍受着身心的双重折磨,没有办法出去工作,只能靠在网上贩卖小商品勉强维持生活,两个年幼的儿子需要抚养,自己身体康复也需要大笔费用,这一切让她一度丧失生活的勇气。

“受伤后,在医院住了101天,生活彻底改变了。”不幸的遭遇让她彷徨,但为人母亲又需要她坚强。3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重燃了庞女士对生活的勇气。

当天,另外3起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家属也从现场领取了6万~12万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要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小朋友,要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一句句暖心的话,鼓励着救助对象。

记者了解到,2016年—2019年,全区法院共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853件,向12200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9132.51万元。其中今年1—9月,全区法院共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86件,向1291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3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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