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的电动车被他卖掉 我该怎么办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借给朋友的电动车被他私自卖掉,如何维权?
龚先生问:2020年8月14日,朋友梁某向我借电动自行车,那辆车是我花2500元买的。3天后,梁某私自把该电动自行车以200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赵某,已交付车辆。事后,我以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赵某还车,赵某以自己是正当买卖为由拒绝归还。请问赵某的理由正确吗?我该如何维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梁某借用你的电动自行车期间,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电动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赵某,并已经将该电动自行车交付给赵某的性质,既构成无权处分行为,赵某也符合善意取得物权,且即使梁某对该电动自行车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有效,因此赵某的理由正确。你可以与梁某协商赔偿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梁某赔偿损失。
父亲遗留的房产兄妹想继承,如何办理?
韦先生问:父亲去年因疾病去世,生前留有公证书让我们兄妹共同继承一套房屋,我如果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你按照该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即可。
丈夫因欠债房屋被查封,
我该如何处理?
廖女士问:我和丈夫共有一套房屋,他因个人债务被法院判决偿还,法院因此查封了我们共有的房屋。这是否有依据,我该怎么处理?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因此,你可以与你丈夫协议分割该套房,并经债权人的认可,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来解决你的问题。
9月25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黄海萍律师,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联系电话:15877179134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联系电话: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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