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路上出车祸是否可以算工伤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魏先生问:我是某公司主管,这个月初去外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伤,交警认定涉事车主全责。请问我是否构成工伤?
韦显瑞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在去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路上被车撞伤且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应当认定为上班途中因公受伤,构成工伤。公司有义务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及时办理工伤赔偿事宜。
9月17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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