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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来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缴费标准为280元/人,12月31日截止

来宾日报 2020-09-09 08:08 大字

今年9月1日起,2021年来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缴费标准为280元/人,集中缴费期限截至12月31日止。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城乡居民的不同情况,待遇享受期也不同。

对于连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应当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可延迟至2021年2月底,足额缴费后便可享受2021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初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2021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城乡居民,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逾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人员可自由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支付宝等相关软件支付;线下缴费可到当地开设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业务的金融机构柜台缴费,或委托金融机构自动扣费,同时也可到村居委会、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等社保经办点刷卡或扫码缴费。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80元的标准缴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现在的60%;需转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为60%。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即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晚刊记者 杨宇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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