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延交房 违约金如何计算
南国法援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黄先生问:因为生病在医疗期,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说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到我的医疗期满终止。请问公司在我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支付我医疗补助费用吗?
龙世斌律师解答: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以及《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第2条规定,354号文件第22条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如黄先生生病的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的,医疗期满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医疗补助费。
终止劳动合同后,还可享受医疗补助费吗
迟延交房违约金,该按哪个标准支付
何先生问:2017年9月30日,我与房开商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总价款合计189万元。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交付该商品房,同时约定开发商迟延交付该商品房应按已收房款的日万分之五向我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双方同时还签订了一份39页的《补充协议书》,因业务员催促,我没认真阅读就签字了。此后我付清了全部购房款189万元,但直至现在商品房也没有竣工验收交付。现开发商同意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但是按《补充协议书》中第九条约定,即按已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当时业务员并没有明确告知《补充协议书》中的主要条款,请问开发商应该按哪个标准支付违约金?
林剑律师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案《补充协议书》第九条中,从原来约定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变更为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系免除该房产开发公司大部分责任的格式条款,且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何先生注意,该条款为无效。因此,该房产公司应当按照主合同中约定购房款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何先生支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
8月17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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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兰岚律师广西金狮事务所,擅长处理公司事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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