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五方面改革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将加强五方面改革。
改革预算编列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由其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实施。自治区本级将逐年扩大行政主管部门编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的实施范围。
推进项目绩效管理。自治区本级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选择部分试点单位和项目同步设定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及相应指标,规范开展绩效评价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完善部门指导目录。区直各部门在2020年底前完成制定自治区本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区直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职责内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适宜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并按类别归类,明确哪些是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逐步推行向市场购买,提升市场的竞争性和透明度。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市县、各部门要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和内容实施购买,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事项进行排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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