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改33条”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提速,科研项目向外籍专家开放 科研院所“撤并转” 科研人员待遇升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报记者佘鸿雁文/图
7月14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年来我区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最全、突破最大、“干货”多的政策文件——“广西科改33条”。该政策文件90个政策点中有九成为激励政策,通过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等,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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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业要实现“蛙跳式”发展
过去5年是广西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黄金阶段。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广西科改33条”),在已有改革基础上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谋划、新举措,形成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广西方案”。
近年来,贵州的大数据产业和江西的VR产业,已成为各自的闪亮“名片”。借鉴这些外地经验,“广西科改33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蛙跳式”产业。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大力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推动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非均衡、超常规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接近、甚至赶超的一种增长方式和增长过程)。
据了解,广西科技重大专项优先支持“蛙跳”式产业发展,连续支持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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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科研院所将“撤并转”
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主力之一,但我区科研院所存在“小、散、弱”的问题。
据了解,按照“优化一批、整合一批、转制一批”的思路,我区将打破现有建制和体制限制,通过撤并转等方式重新配置科技资源,整合重组业务相同的科研机构。
重点优化提升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广西林科院科研实力,打造面向东盟、国内一流的地方科研院所。在我区研究资源比较集中的中医药、畜牧水产、海洋等领域试点整合重组或重新剥离组建若干具有广西特色优势的科研院所。组建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医学科学研究院等。部分院所逐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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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和地位
“广西科改33条”中90%是激励政策,直接关于“人”的政策就有10条,将大幅度提高我区科研人员的待遇和地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如用人单位可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受控高线限制,突破薪酬总量控制的“天花板”。同时明确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科研岗位、创新团队和一线科研人才倾斜,合理提升科研人员的收入。
另外,“广西科改33条”提出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实行科技项目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科技项目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等举措,通过简化过程管理,对重大项目特事特办等方式,减少行政手段对科研活动的干预,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让科研人员能潜心从事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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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专家可领衔承担广西科技项目
我区科研基础薄弱,但此前,科研项目只能由区内单位牵头承担,这种地方保护模式已不适应近年我区开放创新发展的趋势。
“广西科改33条”突破了现有规定,科研项目向区外单位和个人开放,允许与我区签订协议的国内外科研机构牵头或参与申报自治区科技项目,允许跨境联合项目资金拨付至国外(境外)单位,探索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广西科技项目。以此集成区内外优势创新资源为我区科技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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